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前告知投保人需要如实告知的事项。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告知,保险公司却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就不能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此外,保险人还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前告知投保人需要如实告知的事项。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按照约定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3.《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人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不得以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