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顺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安顺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安顺公积金贷款材料根据《安顺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第 (二)项规定:根据《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一)公共材料 1、《安顺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可在市住房公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管理部或售房单位领取,主借款人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加盖主借款人单位公章)。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户籍证明)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2份。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2份。 (2)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出具婚姻登记机关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需在管理部当面签署《婚姻状况声明》2份,并捺手印) 4、借款人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人配偶(共同购房人)承诺书》、《借款人诚信承诺书》各2份。(注:借款人及其关系人须经管理部信贷经办人员核验身份证明后,当面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捺手印。) 6、共同借款人公积金未缴在本市的,需提供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原件1份。 7、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报告各2份(加盖银行印章)。(注:征信报告有效期自打印之日起2个月以内)。 8、主借款人还款卡复印件2份。 (二)不同的购建住房类型应提供的相应资料购二手房 (1)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房屋的《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售房人出具的售房款的收款证明复印件2份。 (4)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2份。 (5)过户前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各2份 二、安顺公积金贷款流程第十三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第十四条贷款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贷款申请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管理部受理资料,对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偿贷能力,信誉状况,购房首付款、房屋交易价格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调查。并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进行面谈,符合贷款条件的,完成初审和复审工作,并上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审批通过的,管理部打印《委托贷款通知书》2份,委托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审批未通过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第十五条签订借款、抵押(质押、保证)合同。贷款审批通过后,受托银行根据管理部出具的《委托贷款通知书》所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及委托扣款相关协议,办理贷款手续。《借款合同》、相关担保合同文本格式使用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或住房贷款合同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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