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协议是否具备公正性 |
释义 | 房屋赠与协议不需要公证,但可选择公证。公证后无法随意撤销赠与。办理赠与公证需提交身份证、所有权证和赠与协议等资料。注意赠与财产合法、真实意思表示。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受理。赠与后需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法律分析 房屋赠与协议通常不需要公证,因为这些协议在签署时就已经生效,所以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然而,当事人可以选择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如果选择进行赠与公证,需要提交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协议原件等资料。需要指出的是,是否进行公证以及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有关。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被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一、房产赠与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房产赠与协议公证的办理只需要由赠与人到其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并提供材料即可。如果是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协议;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二、办理赠与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办理赠与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项: 1.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将所赠与的房屋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5.办完赠与合同公证后,房地产需要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不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能导致赠与无效。 结语 房屋赠与协议通常无需公证,因其在签署时已生效,公证非必要条件。然可选择公证赠与协议,需提供赠与人、受赠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协议等资料。需说明公证及赠与人撤销权关系。未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可被撤销,公证的则不可撤销。办理房产赠与公证,赠与人需到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地公证处申请,提供相关材料。注意事项包括财产合法性、赠与人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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