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状可以委托别人去吗 |
释义 | 可以委托他人到法院代为诉讼,而本人不需要亲自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一、委托合同有什么特征 其特征有: 1、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 2、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二、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责任 1、受托人的义务责任。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2、委托人的义务责任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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