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是 |
释义 | 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1、如出让人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其真实出资情况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2、如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则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一、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 处理股权转让纠纷: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告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当在30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次起诉撤销转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的,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转让人用转让股权价款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可以增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转让股权的,受让人以转让标的有瑕疵或者被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实际投资者要求名义股东赔偿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 二、公司不向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怎样办 公司不向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在公司股权转让后,如果公司不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话,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并督促其办理相关的手续,如仍不办理的,股权受让人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认股权的诉讼,但不得以公司不变更股东登记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三、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何 (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瑕疵而接受转让的。 对于转让人已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 (2)受让人未告知或受让人不明知时为瑕疵股权的 瑕疵股权在转让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瑕疵的真实情况,对股权瑕疵情况,受让人不明知或不应当知道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一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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