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用水户应当履行自觉按时交纳水费,自觉维护用水设施及用水安全,节约用水。相关法律规定:1、委托人应当履行及时接收委托事务结果的义务;2、委托人应当履行提供或补偿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必要费用的义务;3、委托人应当履行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的义务;4、委托人应当履行就委托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