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债权的实现。因此,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逐笔清单是一种有效的保全措施,可以有效地记录债务人的还款情况。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2.《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债权的实现。 因此,对于债权债务关系,逐笔清单是一种有效的保全措施,可以有效地记录债务人的还款情况,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同情况下,逐笔清单形式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