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农村局管违建吗 |
释义 | 农业农村局管违建。 关于农村违建,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依法属于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对卫星监测问题,卫星监测只是发现违法违规建房问题的一种技术手段。言下之意,卫星未拍到的,也必须依法依规处理。违法建筑是由国土资源管理局、城乡规划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如果发现违建的,可以向以上其中一个部门举报。当然,只有在符合违建标准的前提下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城管部门本身没有权利管理违法建筑,但如果城管部门得到了省级人民政府的授权,那它就有权来认定房屋是否属于违建。 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定程: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执法人员7日内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及收集其它相关证据; 3、审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拟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将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的具体内容告知行政相对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5、听证: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6、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若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送达: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 8、违法当事人在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当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中止或停止起动强制执行程序,待二审终结后再起动强拆程序(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9、催告:依法予以催告,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 10、强拆决定:若不服决定,可收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农业农村局来认定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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