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公正和遗嘱公证哪个法律效力优先 |
释义 | 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经过公证的遗嘱只是在证明真实性的过程中要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只需证明经过公证即可推定其真实性,而无需像其他形式的遗嘱那样符合多种判断条件并需经过合法的认定程序。判断各种形式遗嘱的效力问题,固然是为了防止伪造与篡改,保护继承人的权利。但最根本的还是要追求体现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这一目标。以立遗嘱人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应当是唯一的判断标准。如果限制立遗嘱人通过其他形式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能力,可能导致最终的遗产分配无法体现被继承人最后的意愿。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一般情况下,房产公证比遗嘱更有效。即使遗嘱也可以进行房产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遗嘱公证通常是指,公民生前已经安排好自己的财产,经公证机关公证,在死亡时立刻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律师遗嘱见证一般是指,当事人申请,律师要按自己亲身所见,通过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审查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进行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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