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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法律分析:
    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范围的规定如下: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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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8 18: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