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扶养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被扶养人是什么意思 1、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在法律上有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数名被扶养人的年度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 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按照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计算。 3、被抚养人20年内不能工作,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二、扶养人年龄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计算了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和标准。 1、受养人在18岁之前被视为未成年人; 2、被抚养人20年内不能工作,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但是,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岁;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以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在法律上有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及其他被扶养人的权利人,只对被害人承担法律应当承担的部分赔偿。数名被扶养人的年度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 三、被抚养人是指哪些人 哪些人是被扶养人: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二)计划生育外的子女。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三)收养的子女。对于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四)没有抚养义务而实际抚养的人。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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