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一般应予开除团籍。(二)团员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拘役、管制以及其他更轻刑罚,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和一贯表现,也可以不开除团籍,但必须给予团纪处分。(三)过失犯罪或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犯罪被判处较短的徒刑,其表现一贯良好的,可以不开除团籍,但应给予其它团纪处分。在监禁期间,停止组织生活。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