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里的法人应当理解为法定代表人。我国公司适用法人人格独立制度,当公司欠债时,法定代表人不用以自己的财产清偿债务,应当用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清偿。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