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不能滥用权利伤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也不能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应遵守法规和章程,合法行使权利。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况包括: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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