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监护权归属对方父母我可以监视孩子吗
释义
    监护权归属对方,另一方可以探视孩子,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一、法院用阻碍探视权取证有何法律作用?
    按照法院规定阻碍探视权的取证:
    1、把对方阻碍自己行使探视权的话语录下来;
    2、可以把与对方沟通探视权的行使,对方拒绝的聊天记录保存下来;
    3、可以请身边的人证明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自己行使探视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协议决定。
    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是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都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
    如果探视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应中止探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视子女该怎么办
    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视子女,可以请求另一方有协助,另一方阻碍探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只有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民法院才能依法中止探望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7 8: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