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和结婚证到需要补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在我国补办结婚证以及离婚证需要的手续包括: 1、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依法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需要那些相片才能补办离婚证? 补领离婚证应提交的材料应提交:(一)户口簿;(二)和离婚登记档案;(三)《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一方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一方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结婚证丢了一本该怎么补办 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所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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