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应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刑事诉讼因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应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