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一般认定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房屋买卖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