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民居住房合法,是永久性产权。但不是永久性土地使用权。新民居的产权年限依据开发企业取得该地的用地性质确定,其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当天开始计算,为40年至70年不等。 新民居和小产权房的区别是: 1、开发形式不同:新民居是房地产合法开发的一种新形式,区别于以前的小产权房,主要是经过国家级房地产开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开发的。新民居的开发形式是在村集体土地上为村民建房,但为了保证开发商的利益,除了给村民的一部分房子,其他的用于对外销售,这部分房屋可以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换句话说小产权房没产权实际上指不具备够有土地使用权; 2、权限不同:新民居是有产权证,只不过产权证上面写的是新民居,而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证的,没有任何证件。小产权房有限制条件,必须是该村集的经济成员才能进行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