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赔偿能和交通事故双赔吗 |
释义 | 交通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双赔,但仅限于未重合的部分。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等重合的部分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 一、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的人身伤害是否算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是否由本人来负车祸事故的主要责任,主要责任的具体分析如下: 1、若员工是被撞的受害方,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无论其走路或者开车去上班,都是非主要责任,能够认定为工伤; 2、若员工是车祸制造者,走路去上班,故意需担责,不认定为工伤;开车去上班,一般都要担主要责任,不认定为工伤。 此时不能获得工伤待遇,也不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二、工伤认定不了找谁赔偿 工伤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准则。历史上,工伤赔偿的归责原则经历过不同的发展阶段,由最初的劳动者自己负责、雇主过失责任发展到现代的雇主责任。雇主责任即无过错归责原则(也称为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具体指,只要发生工伤事故,不究过失在谁,企业主无论是否有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采取什么归责原则,但在实践中执行的是过失赔偿原则,但是,从保护劳动者权利出发,我们主张我国也应实行无过错归责原则。工伤职工只能请求工伤保险赔付,而不能依侵权行为的规定,向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这种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作法。第一种是完全的工伤保险取代侵权损害赔偿模式,即工伤职工对雇主、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同事只能请求工伤保险赔付,而不能依侵权行为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对第三人,仍然可以请求民事损害赔偿。 三、临时雇工受伤赔偿标准 临时雇工因个人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雇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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