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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查询个人社保账户信息
释义
    1.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中心查询。2.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020”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3.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网上查询个人社保缴费的详细步骤第一步:搜索“劳动保障网”首先上网打开百度,然后在搜索栏输入“城市名+劳动保障网”,点击搜索。第二步:进入“劳动保障网”然后点击进入该地的劳动保障网,一定要找对正确的查询网站,千万别点进去一些病毒网站。第三步:找到个人社保账户查询点击进入当地市劳动保障网以后,找到“个人社保账户查询”,虽然各地的劳动网模块设置不同,但是一般“个人社保账户查询”都在含有“查询”字样的模块内。第四步:进入查询界面找到个人社保账户查询后,然后点击个人社保账户查询,进入查询页面。第五步:输入个人信息在个人社保账户查询页面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这里一般都是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账号,具体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以官网的为准。然后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个人社保缴费的详细情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20)》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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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8 10: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