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是: 1、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真实记载外国企业经费拨付和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并置于代表机构驻在场所; 2、外国企业成立的时间要在1年以上; 3、有与中国企业往来证明。 法律依据: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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