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较大事故的,处多少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较大事故的,处多少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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