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 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挫去效力的根据。 2、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商品房预售需要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的省市,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要求更加严格,例如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规定标准: ①2000年6月20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者,按提供预售后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②2000年6月20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者,商品房预售应达到的标准为: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以上(含八层)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少于七层)。 4、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设的配套建设计划。 5、已经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6、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7、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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