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配偶信息应标注为“离异”或“未婚”,视单位偏见而定。再婚则视法律上是否有婚姻关系而定,多次婚姻均视为已婚,无法律婚姻关系则一律视为未婚,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法律分析 离婚后配偶信息肯定不需要再填写前夫了。正常应该写"离异",现在离婚很正常,不过如果单位对这个有偏见,又不会调查的话就写"未婚"。当然有的人离婚后又一次再婚,如果属于是有法律上的另一半的情况下都是已婚,不论是几次婚姻,但是如果在法律上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话,就算身边有固定的的男朋友也不管是否有孩子等等其他因素,一律都是未婚。 拓展延伸 干部履历表要求离婚者填写原配偶,揭示家庭背景调查的必要性 干部履历表要求离婚者填写原配偶的要求,旨在揭示家庭背景调查的必要性。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了解干部的家庭状况和婚姻情况对于评估其品行和道德素质至关重要。填写原配偶的信息可以提供有关离婚者家庭关系、家庭环境以及婚姻状况等方面的重要线索。这些信息有助于评估干部的家庭背景,进一步了解其家庭教育、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通过揭示家庭背景调查的必要性,干部选拔过程可以更全面地评估干部的综合素质,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性,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结语 填写离婚者的配偶信息在干部履历表中是为了了解其家庭背景和婚姻情况,以评估其品行和道德素质。这些信息对于评估干部的综合素质至关重要,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性,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填写时,离婚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离异或未婚。这一环节的存在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干部的家庭教育、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