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一、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期限为多久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二、律师会建议犯罪人认罪认罚吗 律师会建议犯罪人认罪认罚,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是衡平控、辩双方天然不平等的诉讼地位重要措施,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有效手段,如果班律师仅仅充当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见证人,根本动摇不了控方天然的优势地位,也就谈不上体现司法正义的目的。为此,律师在对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见证之前,应当对案情有基本的了解,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申请阅卷,第一步就是要通过证据分析判断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对于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要积极行使有限辩护人角色,并建议检察官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指派辩护人;对于确实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在见证的同时要做好参谋者的角色,不仅要告知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依据,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性质和法律后果,还要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提供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检察院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等法律帮助,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获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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