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在成功注册公司后,这个公司就是其自身的公司法人,我国公司法赋予其独立的法人人格,因此他也需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破产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下: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 1、关于经济责任: (1)出资不实的责任的承担的问题,由于不是股东,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公司经营失败,那么将以公司的全部财产用来偿还债务,仅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关于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来从事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违反行政法的活动,例如偷税漏税,都应当有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实际从事该犯罪活动,那么是不必承担责任的。 但是存在一种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在他人手上,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时可能会利用该印章,那时你将面临被调查甚至起诉的风险。或者他们从事非法活动,而不知道,从而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字,则也会被牵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