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下列情况下要交房产税: 1.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2.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客观: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