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怎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处理方式如下: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劳动者在1年内提出;3、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劳动能力等级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赔偿。 一、工伤期间要在什么时候辞职最有力 工伤期间在做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辞职最有力。 工伤申报: 1、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30日内进行工伤申报; 2、用人单位未进行工伤申报的,受伤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部门进行申报。 工伤治疗及停工留薪期: 1、工伤发生后,第一时间送往当地正规医院就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三个目录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报销; 2、门诊或住院治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结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能力鉴定如下: 1、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基本是在停工留薪期结束以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相关医疗证据; 3、劳动能力障碍分成十个伤残等级,十级最轻,一级最重。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范围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费、护理费等。 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三、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有什么规定 一般是60天,需要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劳动仲裁也有期限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开始计算。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即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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