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裁判要旨保险人主张免责,应就责任免除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保险事故发生时免责事由的发生以及免责事由与保险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完成举证责任后,其主张才成立。 案情 2015年3月,原告保通公司为豫HC4468号车在被告联合财险处投保了交强险、三责险等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驾驶人饮酒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2015年4月25日,赵某驾驶摩托车与保通公司司机张某停放在道路北侧的豫HC4468号车追尾相撞,造成赵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无证、醉酒驾驶、未登记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醉酒后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保通公司、张某赔偿死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21万元。后保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承保的联合财险予以理赔。联合财险辩称,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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