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个法院负责假释的裁定?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明确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裁定假释的法院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审理期限为一个月,复杂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如下:
    (一)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和假释,都是由执行机关行使减刑或假释建议权,而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或假释决定权,一般情况下,假释的裁定法院应该是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需要注意的是: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拓展延伸
    假释裁定的司法管辖权归属
    假释裁定的司法管辖权归属是指在假释程序中,确定哪个法院有权作出假释裁定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假释裁定的司法管辖权归属于执行刑罚的法院或监狱管理机关。具体归属的原则包括犯罪地的管辖原则、执行地的管辖原则以及特别管辖原则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由地方法院、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等承担假释裁定的司法管辖权。这一归属的确定对于保障假释程序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以确保假释裁定的有效执行和刑罚的合理执行。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明确规定了执行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职责和权限。假释裁定的司法管辖权根据案件情况可能归属于地方法院、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等。这一归属的确定对于保障假释程序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以确保假释裁定的有效执行和刑罚的合理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9 19: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