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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破租赁的债权是谁
释义
    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是债权,其中涉及的合同在有关法律上是确定为债权,在理论上房屋属于物权,由于在有关法律基础上物权大于债权,所以一般情况下就是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要求,不过只要是买卖不破租凭,那么当事人就可以放心,债权大于物权。
    一、债权和物权在法律上是不是一样的?
    债权和物权在法律上不一样。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其中债权属于相对权,物权属于绝对权。
    二、民法典没有产权买房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没有产权的房屋买卖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是有效的。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三、如何破产重整债权人
    破产重整的债权人,可以对享有担保物权的财产进行一个优先的受偿,然后在受偿以后,如果还没有清偿完的话,那么未清偿的部分就会成为普通的债权。在我国的相关的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没有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的时候就被视为已经到期,因为债权到期了,所以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来履行其他清偿的责任,而且要求保证人要承担保证的责任。而债权又分为担保物权的债权和普通的债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的财产进行一个优先的享有的权利;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则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清偿顺序的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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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0 15: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