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要求合同的一方应如实告知对方有关风险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导致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增大或者损失加重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被保险人无意疏忽或者遗漏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仍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时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明确承保范围和责任。未按照规定告知的,对于未知风险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赔偿数额与被保险人要求不相符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请求仲裁、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无意遗漏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请求仲裁、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