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登记证绿本丢了,其丢失补办方法如下: 1、车主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和车辆所有权证明,到当地车管所申请挂失车辆登记证绿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绿本丢失前已经做过车辆过户等变更手续,需要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 2、挂失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车主需要携带挂失证明和车辆所有权证明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补办手续。 3、补办手续完成后,车主可以到当地车管所领取新的车辆登记证绿本。在领取新证件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车辆登记证绿本补办的相关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综上所述,不及时办理车辆登记证绿本的挂失和补办手续可能会影响车主的行驶和交通违法处理等事项,因此在发现绿本丢失后应及时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