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公司的注册需申填写企业设立的申请书,并且携带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前往登记部门登记。设立申请书内需写明: 1、企业想要创立的名称以及安居地址; 2、投资人的姓名和现居地的地址; 3、投资人欲投资的金额以及投资方式,在申请书中需要注明投资金额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 4、个人独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