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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拒赔急性心肌梗塞,如果已缴纳多年保费,是否可以追回?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规定,保险公司拒赔需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不赔事由,且需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追偿诉讼。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推诿承担保险责任,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
    2.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3.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当与其他当事人协商一致。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保险金或者说明不履行保险责任的具体理由。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急性心肌梗塞不符合约定的不赔事由,且没有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追偿诉讼。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赔该疾病,或者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经协商变更了合同条款,被保险人则无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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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5 9: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