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房屋前一定贴封条吗 |
释义 | 人民法院对查封的房产都会贴封条。 一、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房产能否保全 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房产能被保全。人民法院对于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房产,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后,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房子被起诉了可以出租吗 房子被起诉,一般可以出租。但是如果被查封,则不能出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法院把夫妻共同置办的房子拍卖了该怎么办 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置办的房子也是可以拍卖的,但前提为该房产不是其生活所必须的房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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