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补办户口本办理程序的指南 |
释义 | 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明文件,也可以由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开具相应的个人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行政大厅进行办理。如果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 1. 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明文件,也可以由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开具相应的个人证明。 2.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行政大厅进行办理。 二、补领书面申请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结语 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明文件,也可以由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开具相应的个人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行政大厅进行办理。对于无法本人办理的户主,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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