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歌厅找小姐陪唱歌喝酒算不算卖淫嫖娼 |
释义 | 陪唱歌陪喝酒不涉嫌卖淫嫖娼就是不违法的,卖淫、嫖娼的处罚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罚款五千元以下;情节较轻的则处罚为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罚为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定。陪唱歌陪喝酒不涉嫌卖淫嫖娼就是不违法的。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拓展延伸 歌厅陪唱经济的法律边界与规范 歌厅陪唱经济的法律边界与规范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法律上,卖淫嫖娼被视为违法行为,但歌厅陪唱作为一种娱乐经济活动,其法律定位并不明确。一方面,有人认为歌厅陪唱是卖淫嫖娼的一种变相形式,应予以打击和取缔;另一方面,也有人主张将歌厅陪唱纳入合法范畴,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管理和监管。目前,不同地区对于歌厅陪唱的法律态度各不相同,有些地方严厉打击,有些地方则较为宽容。然而,无论是取缔还是合法化,都需要权衡社会道德、公共安全、个人权益等多个因素。因此,建立明确的法律边界和规范,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结语 在处理歌厅陪唱经济的法律边界与规范问题时,需要权衡不同因素。尽管卖淫嫖娼被视为违法行为,但歌厅陪唱的法律定位尚不明确。不同地区对此的法律态度各异,有人主张打击取缔,有人则主张合法化并加以管理监管。然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确立明确的法律边界和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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