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支付令可以撤回。债权人申请撤回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辟谣】问:向其他法院异议的有效吗?答: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提示】问:支付令什么时候失效?答: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异议成立,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不予受理申请情形的;(二)裁定驳回申请情形的;(三)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情形的;(四)人民法院对是否符合发出支付令条件产生合理怀疑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