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泉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酒泉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什么时间办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酒泉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受理条件 1、已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2、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死亡人员; 3、出国定居人员。 三、酒泉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 3、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承诺书。 四、酒泉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第三十七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第三十八条:社保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遵循告知承诺制,不得要求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证明或关系证明等材料。参保人员死亡的,社保机构应允许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作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或携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填写《注销表》作出承诺,现场办理。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注销表》作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或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填写《注销表》作出承诺,现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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