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在律师会见期间,是否需要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法律,被告在律师会见期间不需要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会见被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因此,被告在律师会见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签署协议,并可以通过律师进行协商和谈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会见被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 总之,被告在律师会见期间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并非强制要求,被告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签署,并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协商和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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