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可以告男方打掉孩子吗 |
释义 | 女方可以告男方打掉孩子。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我国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因此女方可以告男方侵犯女方的生命健康权和生育子女自由的权利。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一、净身出户出轨对方也要赔偿吗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是不需要净身出户的。如果是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例如:一方出轨或家暴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请求让对方少分财产,但法院一般很少会完全不给对方分财产的,除非过错方主动、自愿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离婚,财产应平等分割,具体分割方法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什么是生育权 生育权是指国民享受生育,获得与之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生育自由。自由负责地决定孩子出生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决定是否自由生育的权力。国民有生孩子的权利。也有不生孩子的自由。公民有选择生育和生育的权利,不生育也不应受到歧视。男女双方在遗留子孙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方的生产权的实现不能妨碍另一方的生产权。理论上,留下子孙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单方面实现是不可能的。因此实现这个权利必须以双方的协议为基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