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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是否还适用于结案?
释义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不需要到交警队结案,只需法院判决赔偿。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且赔偿有争议的事故。不适用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上、无号牌、无有效驾驶证、饮酒等情况。处理程序包括现场记录和撤离、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简易程序适用于简单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最好协商解决,无需到交警队结案。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
    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交警队结案,交警给下达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如果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简易程序的处理程序
    1、在事故现场的处理程序:
    对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序,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简易处理程序: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协议书或者交通事故相关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本身能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交通事故,无论是伤情还是责任划分问题都非常的简单,基本上没有造成任何的人身伤亡,而且整体的损失也不会超过3万元。所以,既然已经是简易程序,那么就赔偿的问题专门再到交警队去结案也是多此一举的,简单的交通事故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简易程序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事故。在简易程序中,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责任,并制作事故认定书。对于简单的交通事故,无需到交警队结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伤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赔偿。因此,对于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最好的选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五条 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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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1 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