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证人应该怎么样出庭作证 ⒈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⒉人民 法院 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 开庭审理 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⒊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⒋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 民事诉讼法 》以及《证据规则》的上述原则性、概括性规定,一方面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迫切需要,使证人出庭作证、质证等诉讼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却因有关规定的粗略、不完善,不但在实践中出现多种理解,而且使证人出庭作证在具体程序操作中出现了随意、省略甚至是失控现象。 小编觉得,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打击犯罪活动,而且有利于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有利于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当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在线法律咨询 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