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条件包括:故意隐瞒无预售许可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故意隐瞒已抵押的房屋、故意隐瞒已出卖给第三方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情况。 法律分析 购房者可以在以下条件要求退房: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拓展延伸 购房者退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购房者退房是指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生效后,由于各种原因决定解除合同并退回购房款项的行为。退房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购房者应向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提出退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次,双方应协商解决退房事宜,包括退还购房款项、解除合同等。然后,购房者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签署退房协议、办理退款手续等。最后,购房者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可能出现的纠纷。在退房过程中,购房者应注意保护自身权益,遵守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退房顺利进行。 结语 购房者退房是一项重要的权益保护措施,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证明、提供虚假证明、已抵押、已出售给第三方或作为拆迁安置房屋。退房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协商解决、办理手续等。购房者需保留证据、遵守法律,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确保退房顺利进行。购房者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