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当事人和解书没有复印件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派出所当事人和解书没有复印件怎么办 可以进行复印的,但是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表明,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 二、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吗 不需要的,一般签字按手印就可以了。 注意的问题: 1、刑事案件受害人表示谅解的,出具谅解书即可,由受害人一方自己书写即可。大致内容包括何时因何事发生纠纷,导致受害人轻伤,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受害人一方对于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2、由于谅解的前提是被告人进行了赔偿,因此需要拟定赔偿协议,并在赔偿款到位后再出具谅解书,避免赔偿款由法院保管所带来的后续不便。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表明,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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