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阳台、外墙、屋顶等公共部位漏水物业应当负责,但由于业主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的应当由业主自行承担,因房屋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漏水的可以直接向开发商索赔,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