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对开发商有什么处罚呢 |
释义 | 一房二卖对开发商的处罚有: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遇到一房二卖的购房者该怎么处理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遭遇一房二卖,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对于开发商一房多卖需要具备哪些法律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三、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及处理原则有哪些 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如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房二卖的处理方式:在合同都具有效力的情况下,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就有此房屋的拥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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