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一、停水停电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业主发现物业停水停电的,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不管事找哪个部门处理 对于物业公司的一般性问题,可以向选聘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投诉,责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改正。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三、物业不给水怎么办投诉 1、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如果投诉不管用,就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诉讼也可以解决,并且通常可以诉讼赢。 3、物业公司无权利停业主的水电;只有在用户违法的情况下,电力主管部门可以停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